3·15 ,信州在行动

时间:2024-03-15 来源:信州资讯 责任编辑:信州人家网 增大字号 减小字号 打印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连日来,信州区各单位部门纷纷行动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居民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的直播间里不带货,我们带法,今天给大家带的这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购发生纠纷先和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平台介入处理,如果仍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地点可以是收货地或者商家所在地,如果是数据产品,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

在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场别开生面的“看法官带法”普法直播活动开播,民二庭庭长陈丽珠与王景琪两位法官结合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典型案例,就一些消费维权热点,稳坐“云端”向直播间朋友讲解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渠道、方法,并分享了自己精心准备的“花钱指南”“避雷宝典”“防坑秘籍”,关切地呼吁大家在消费之前最好要保持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交易时要留存交易信息,签订合同,付款时细心核对好对方信息,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次直播带“法”是一次十分新颖的普法尝试,提高了普法的效率和覆盖面,增加了普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加大了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力度,也可以通过讲解一些现实案例来帮助广大消费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陈丽珠法官表示。

“消费者在跟商家沟通时,相关信息一定要保存好,这样在未来若是发生纠纷,维权就会更加的方便快捷哦!”陈丽珠法官最后提醒道。(记者 邓沣)

 

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州区消费者协会在市中心组织开展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优化消费环境 助力高质量发展”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现场演示、咨询答疑等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消费者的咨询100余人次,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热情参与。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与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组织,以及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共同努力,从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更高维度促进消费公平,净化市场环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3月15日,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在董团垃圾处理场现场组织集中销毁了价值30余万元的过期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记者 张星燚)

 

民盟信州区总支联合江西鸥问律师事务所组成普法志愿队,到水南街道书院路社区,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单,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当前消费维权常见的问题,来提醒群众要警惕各类消费陷阱。

志愿队还结合具体案例就居民普遍关心的消费疑问及其他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提高居民群众的法治思维意识的同时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记者 张星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