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募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2-02 来源:信州资讯 责任编辑:信州人家网 增大字号 减小字号 打印

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和《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26〕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实施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信州区行政区域内,自愿参与本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养老服务能力的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提供社区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机构要求

1.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提供社区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三、申报条件

1.参与单位应依法经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大问题正在整改中的养老服务机构不纳入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范围。

2.参与单位应具备使用“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3.参与单位应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具备开具市发票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与单位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5.参与单位应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床位费、护理费、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资格。

四、申报材料

1.资质证明材料(注册登记证照、相关资质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养老机构需提供备案资料;

5.相关优秀案例(以往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优秀案例图片证明);

6.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与地点

为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本次招募活动只支持线下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可电话咨询上饶市信州区民政局,报名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6日;

2.报名地点:上饶市信州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吉阳中路88号信州区民政局415办公室)。

3.报名电话:0793-830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