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区1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12月16日上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昌召开。会议宣读了《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并为获奖集体、个人代表颁奖。
此次表彰共授予30个集体“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30名个人“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信州区共有1个集体、1名个人荣膺表彰。
获奖名单如下:
一、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信州区茅家岭车头畲族小学
二、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占淑莹(女) 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信州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秘书长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4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