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违停两轮电动车(摩托车)的公告

时间:2026-01-22 来源:信州资讯 责任编辑:信州人家网 增大字号 减小字号 打印

依据《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对城区范围内违停的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依法实施了暂扣措施。截至目前,仍有138辆于2023至2024年间被暂扣的车辆,当事人尚未前来接受处理。

为妥善处置上述车辆,现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饶城管发〔2021〕60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相关车辆信息进行公示。请车辆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车辆合法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接受处理。

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按无主物予以处置。车辆信息查询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详细车辆清单。

特此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