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后,上饶全面禁用!
市场上看上去新鲜的红肉,买回家却不是那么回事。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的体验,之所以会“上当受骗”,源于给农产品“美颜”和“遮丑”的“生鲜灯”。以红色、粉红色为主的“生鲜灯”一照,僵尸肉、注水肉等品质低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肉类变得秀色可餐,可能逃过普通消费者的感官查验。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信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全区各大农贸(批)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全面排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情况。与此同时,该局向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农贸市场主办方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并向商家强化普法宣传,解读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让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属于违规行为,督促商家更换成普通照明灯,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同时也向消费者科普“生鲜灯”的分辨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的辨别能力。(记者 张星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