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6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做好2026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营造清朗有序的考试招生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或在考点、学校周边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2.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3.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4.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收集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真题原卷、参考答案等。
5.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6.不得编造、传播、恶意炒作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7.不得违反规范要求,开展高考、中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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